開口契約執行災害搶修工作 1

搞定開口契約:19個關鍵你不能不知道

開口契約是政府標案中一種靈活、彈性的採購方式,特別適用於像災害搶修或零星維修等難以預測需求的情境。這類契約的妙處在於「隨用隨買」,不需要一開始就確定數量,只要不超過契約的金額上限即可。對機關來說,它能有效控制成本、提高時效性;但對廠商而言,調度和收益預測可能會有挑戰。

本文整理了 17 個常見問題,涵蓋了契約的運作模式、履約細節、金額上限的處理,以及何時該付錢。透過實例講解,如颱風搶修和多項目報價陷阱,幫助機關避免預算超支,也讓廠商更了解如何靈活應對各種採購狀況。了解這些關鍵概念,才能在開口契約中運籌帷幄,不管是政府還是廠商,都能游刃有餘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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什麼是開口契約採購?

開口契約是一種具有彈性的採購方式,英文為 Open Contract,又稱為預約式契約。其特點如下:
1.數量不確定:契約期間內不需事先確定購買或施工的確切數量。
2.金額有上限:不論最終採購的數量多少,總金額不得超過契約所約定的上限金額。
3.隨時通知履約:機關可根據實際需求,隨時通知廠商供應或提供服務。

開口契約對機關來說有什麼優點?

開口契約保留彈性,使機關能「有需求時再下單」,最大化預算的使用效益。其優點包括:
1.分散風險:避免一次性大量採購造成資源浪費。
2.提高時效性:可根據即時需求靈活採購。
3.降低成本:透過預估需求控制成本。

開口契約對廠商來說有什麼缺點?

廠商承接開口契約時無法預測機關的下單時間與數量,這可能帶來以下挑戰:
1.調度難度高:如颱風災害搶修工程,由於颱風發生的時間及災情難以預測,廠商需要高度的彈性進行資源調度。
2.獲利不確定:若履約期間內機關下單數量不如預期,廠商的收益可能低於預期。

開口契約如何運作?機關如何決定總價及數量?

開口契約通常以總價決標單價訂約
1.廠商的報價為「各項單價 × 預估數量」,以此計算總價。
2.契約上限即為預算金額。機關根據需求預估出總價及數量,在需要時再通知廠商下單。
3.最終付款金額依照實際供應量計算。

機關如何預估開口契約的金額、數量?

以災害搶修為例,縣市政府在預估未來一年需求數量及金額時,
通常會參考過去三年內的災害搶修紀錄,
或使用「往年執行金額」及「歷年採購數量」來推算開口契約的金額與數量。
然而,若本年度的預估數量與往年顯著不同,
機關就不能僅依照舊有的數據來推估需求。若預估數量不準確,
可能會導致採購稽核的缺失。

以下這個案例是採購稽核缺失之一:
案 F 實際採購金額 314,220 元, 僅為原預估金額 761,000 元之 41%,據洽機關人員獲告,係因機關於當年 度更換多部新車,輪胎更新及維修之需求大幅減少所致。機關辦理採購前如已知有類此情形,應於事前預估採購 數量時即予斟酌考量,以避免實際採購金額與原預估金 額差距過大。

因此,各機關同仁在預估開口契約的金額和數量時,應在公文中清楚說明原因,避免僅使用去年的數據。
若預估與實際金額差距過大,且無法提供合理解釋,可能會在稽核時被列為缺失!

機關通知廠商履約時是否需要附圖說?

開口契約就像是很多微型契約的加總,每次執行前,機關的通知單,都必須要針對該次執行內容詳加說明。
尤其是維護、修繕類、工程類的開口契約,
若契約內容需要廠商依照圖說進行施工,
機關就必須在通知單中附上圖說,並將其納入契約內容,
確保雙方對工作項目的理解一致,避免施工過程中的誤解。

當然,修繕工程的內容也不適合跨距太大,
畢竟水電、泥作、油漆、機電各有專精,
除非契約招標時已經很明確提到有各式工項,
否則不適合用「油漆的開口契約」請廠商做水電維修。

若開口契約的工作項目不只一個,每次下單都可針對特定項目單獨下單,這種開口契約是總價決標還是單價決標?

在以往的觀念,認為開口契約是「總價決標,單價訂約」。
但近來由於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稽核缺失案例-以開口契約為例
將勾選「總價決標」的開口契約認定為缺失:「招標文件擇定之決標方式與開口契約之意義未臻相符」。
所以,開口契約不是總價決標,也不是單純的單價決標,
而是以「單價決標(以單價乘以預估數量之和決定得標廠商」作為決標方式。

依據《採購法施行細則》第64條之1規定,當機關根據《政府採購法》第52條第1項第1款或第2款進行最低標決標,且因為履約期間的數量不確定,必須以標的物的單價來決定最低標時,應在招標文件中載明預估的需求數量。若招標標的物不只一項,且未採分項決標,則應將每項的單價乘以預估需求數量,並將結果相加,來決定最低標的得標廠商。基於此,針對開口契約,應採取「單價決標(以單價乘以預估數量之和決定得標廠商」的方式,而非總價決標或其他單價決標方式。因此,開口契約既不是總價決標,也不是單純的單價決標,而應依此規定進行單價決標,並根據單價和預估數量的總和來選擇得標廠商。

開口契約做完,要先驗收嗎?

開口契約通常需要廠商 分批履約或交貨,機關會根據實際需求多次通知廠商進行供應或服務。

🌀 災害搶修案例:地方政府在颱風來襲後,會立即通知廠商將傾倒的物品扶正或移除。此類任務需要快速反應並確保質量。

部分驗收與付款
廠商完成交貨或施工後,機關可以對該批次進行 部分驗收或分段查驗,並支付相對應的款項。

保固期間與履約保證金
驗收後會開始計算保固期限。
若契約中有約定履約保證金,也可以按照比例退還部分款項。

減損性項目的驗收挑戰
🧹 案例:割草或清掃工作,如果不及時驗收並留存記錄,可能會因時間流逝而影響驗收結果。例如,草會再度生長,或已清理的區域變髒,導致最後無法通過驗收。
因此,在開口契約中,部分驗收或分段查驗 是避免爭議和確保付款流程順利的關鍵。🔑

開口契約做完一批後,機關要辦理部分驗收或分段查驗,先付廠商錢嗎?

開口契約可說是多個「微型契約」的總和。當機關下單,廠商完成後,機關就可以辦理部分驗收或分段查驗後,並依照契約支付廠商款項。
但部分標案因為每次下單金額不高,或數量不多,若每次部分驗收或分段查驗後都啟動付款流程,反而會造成行政作業過於繁瑣。此時也可以在最後再一次付款。

部分驗收或分段驗收,可以「論次」、「論月」,甚至也可以「論季」
這部分牽涉到的規定較多,契約撰寫時,應詳加注意

開口契約每次下單且履約完之後就要開立結算驗收證明書嗎?

若採分次驗收或部分驗收,可選擇:
1. 每次驗收後即開立結算驗收證明書。
2. 在契約結束時,統一開立結算驗收證明書。
3. 只能擇一,不可同時選用兩種模式。

開口招標文件需載明哪些內容?

開口契約大部分的條文都跟一般契約相類似,
但有以下幾點要加強說明:
1.詳細價目表:列明採購項目及預估數量。
2.契約上限金額:訂明預算上限,避免超支。
3.履約期限:明確規範履約期限,無論下單數量是否達到預估值,一旦期限屆滿,契約即終止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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如果開口契約金額上限屆滿,或已到期,但仍有小額需求(不到15萬元),該怎麼辦?

開口契約金額上限屆滿或已到期,仍有小額需求(不到15萬元),又沒有擴充條款的時候,可以採以下方式辦理:
若該廠商本年度未與機關簽訂過小額採購契約,則機關可先結案,再與廠商簽訂小額採購契約。

還沒到期的開口契約,原預估數量已經採購完,且無後續擴充,可再繼續執行嗎?

若契約期限未屆滿且金額未達上限,即使預估數量已達標,機關仍可繼續採購。例如:
1.機關預估採購 1000 個物品,每項單價 1000 元,契約上限為 1,000,000 元,但廠商以 900,000 元決標,每項單價為 900 元。
2.若採購 1000 個後,費用為 900,000 元,尚有 100,000 元餘額。此時,機關可再採購最多 111 個物品(1111 個 × 900 元 = 999,900 元),未超過契約上限 1,000,000 元。

採總價決標的開口契約內若有數種項目,得標後需要調整每一項的單價嗎?

若廠商的單價配置不合理,易形成「不平衡標」,導致機關費用預估錯誤。例如:
1.機關預計購買 3 台印表機及 5 盒墨水,原單價為印表機 9,000 元、墨水 2,000 元,總預算為 37,000 元。
2.廠商報價為印表機 8,000 元、墨水 2,600 元,總價不變為 37,000 元,但機關改為購買 2 台印表機及 10 盒墨水,則費用為 42,000 元(8,000 × 2 + 2,600 × 10)。
3.為避免此問題,建議機關在決標後調整單價,或要求廠商說明合理性。

開口契約哪時候結束?

契約有以下兩個結束條件,且以先屆者為準:
1.履約期限屆滿
2.通知單累積金額達契約上限金額

如果開口契約是部分驗收、分批查驗,且每做完一批就付1次款,則開口契約哪時候結束,廠商通常不會太計較。
但若開口契約是結案時一次付款,那麼何時結案就變得至關重要了。
部分沒有後續擴充的開口契約,通知單累積金額快到契約上限時,機關就不能也不會再下單採購,以免超過契約上限。
這時候若沒有提前結束契約的條款,那就只能等到契約期滿時,才能準備總驗收辦理結案。

因此,建議到總驗收才一次付款的開口契約,
要能在「金額快到上限且已經不能再下單」時,
有「提前終止契約的條款」。
否則,機關跟廠商就只能等到契約期滿,才能夠辦理結案了

開口契約都是工程契約嗎?常見災後重建工程類別有哪些?

開口契約不限於工程,亦適用於勞務財物採購,如公園清潔、設備維修、藥劑採購等。

適用開口契約的常見災後重建工程如下,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並訂有災後復建工程設計、監造技術服務開口契約範本
水利工程A1
觀光工程B1
編號道路橋樑工程C1
市區村里連絡道路橋樑工程C2
建築工程D1
下水道工程E1
共同管道工程F1
水土保持工程G1
農地重劃區農水路工程H1
養殖漁業專區農水路工程H2
其他農水路工程H3
林道工程I1
森林遊樂區設施工程J1
漁港工程K1
學校工程L1
環保工程M1
原住民部落工程(含聯絡道、環境、飲(用)水工程)N1

常見的開口契約有哪些?

工程類:緊急搶修、標誌標線工程。
勞務類:公園清潔、計程車服務、技術維修。
財物類:藥品、醫療器材等。

有既是小額採購又是開口契約的標案嗎?

當然有呀!
例如機關常叫某1家機車快遞,每個月各科室累積總金額約1萬元,每月叫快遞的次數可能有幾十次。
這種就很適合小額採購開口契約,由機關跟快遞業者訂契約、談月結。

因為小額採購可以批次付款,
天天買便當卻又不想要天天付款的機關,也適合小額採購開口契約。
只要一年訂一次小額採購的開口契約,
接下來就可以按月結清費用,不用天天付款。

開口契約在哪一個法規中有定義?

依據《中央對各級地方政府重大天然災害救災經費處理辦法》第二條第六款:「開口契約:指在一定期間內,數量不確定並以一定金額為上限之採購,以價格決標,視實際需要隨時通知廠商履約之契約。」
行政院主計總處也訂有《各級地方政府訂定災害搶險搶修開口契約應行注意事項》,
在執行前建議多加參考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