teenage boy being bullied at school 2021 08 26 16 13 37 utc

被長官逼著做違法的事情?自保6招學起來!

看完這篇,我們想讓你知道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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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階長官也會遇到更高層長官的霸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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部門主管是掌舵之主,也是所有承辦人的護身符。在發生疑似有風險的事情時,千萬不要把承辦人推出去當擋箭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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遇到仗勢欺人的高階主官,中階主管跟同仁要有默契,相互保護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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太糟糕的單位,能閃就閃吧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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倘若真的求助無門,也可以Email或留言給我們(我們會盡保密之責),或許第三者反而能提供好建議。

從惡夢中驚醒的月詹,腦海中揮之不去的是夢裡主秘那雙銳利的眼光,以及她帶著譏笑口吻的話語:「說甚麼違反法規?? 那為什麼其他科都可以、就你們科不行??講白了,其實是你們科不想要擔責任罷了!」。
月詹的思緒轉回想大學時代,主修經濟的她,因為對於法律課程很感興趣,同時也旁聽了不少法律課程。

故事背景

月詹的思緒轉回想大學時代,主修經濟的她,因為對於法律課程很感興趣,同時也旁聽了不少法律課程。
進入公家機關之後,長官發現她擅長於解決法律紛爭,於是交付案件暨難且雜;在不同機關歷練幾番之後,月詹對於國家賠償、行政法規、政府採購法甚至民刑事法都有或多或少的涉略,面對同事畏懼的法律爭議、訴訟糾紛案,簡直可說是「百毒不侵」了。

月詹因緣際會升官到這個局裡的地獄科當科長,說是意外也卻也不意外。
地獄科原本也沒這麼背,但不知道為什麼,前陣子連環爆發好幾件疑似違法案,又是檢調又是政風地徹查違法失職。
特考進來的新人們走不了,每天都唉聲嘆氣加班到深夜。
月詹的法學素養與實務背景深厚,加上局內也沒人想要擔任地獄科科長,於是,就是她了。

公務員遇到自己不懂法規又強壓屬下的長官,如何應對

令人渾身冒汗的陳年舊案

在報到之前,月詹就聽說局裡有位聰明幹練的主秘,尤其在議會協調時,既有主見又果斷,讓幾位議員讚不絕口–雖然這幾位議員都是承辦人最討厭的議員。

上任後,月詹懷著有為者亦若是的學習心情,翻開陳年舊案打算好好見習;沒多久她卻冒出一身冷汗,每翻一頁,就像一根針扎入心頭,疼得讓人無法呼吸、痛得讓人無法置信。
那些被調查的案子都像月亮繞地球般,有著共同的軌跡「承辦人簽陳、長官批示再研議後退文、簽陳、再退、簽陳、再退、承辦人調職甚至離職、新人接手、在沒有任何批示任何口諭下簽陳方向卻180度轉彎、長官同意新的處理方式進而結案」

長官叫我做違法的事情-第3篇-官場裡的霸凌

面對長官技巧性暗示

但結案之後卻是夢魘的開始,隨之而來的是民眾檢舉公務員舞弊、政風或審計介入調查發現缺失、考績懲處承辦人以及股長。
月詹私下問了資深同仁,原來之前的承辦人都是被逼走的!
至於新進承辦人,因為搞不清楚狀況,就照主秘的口頭意見簽陳了。

在月詹經手的第一件牽涉到法規的案件陳判上去後,惡夢又再現了。
主秘對於月詹科內提上來的公文總是諸多質疑,認為「議員的要求有道理,我們只要從不同的角度詮釋法規,就可以增進府會和諧」、「這樣做只是讓廠商能獲利多一點,並沒有明確的違反了甚麼法規」、「妳是有被迫害妄想症嗎? 想這麼多!」、「我給你跪好不好?照議員的意見簽出來,會死嗎?有這麼難嗎?」

不同的案子、不斷的言語難堪、羞辱,月詹每次都咬牙承受下來;公文七上八下,整個科就是不願意照著主秘的口頭指示修改公文。
科內所有同仁也都敵愾同仇,明面上對主秘依舊恭敬有佳,但回到辦公室總是怨聲載道、暗罵不已。

甚至還有高普考的同仁,在主秘的壓迫下,直接放棄鐵飯碗,丟出辭呈走人。至於去了哪裡,也沒人知道。
唯一值得慶賀的,是只要月詹經手過的案子,就再也沒有審計、政風、監察、採購缺失調查,每個案子都結的漂亮且乾淨俐落。

長官叫我做違法的事情-第3篇-官場裡的霸凌

紙壓不住火,翻天覆地調查

天下沒有不散的筵席,月詹調升他機關的消息來得既快且猛,同事們只來得及籌畫盛大的惜別宴,在杯觥交錯間表達依依離情。

在月詹離開後,幾乎每隔1個多月就會看到其他不同的部門同事又上新聞了,議員、媒體、審計處、監察院甚至調查局,5、6個案子就像爆竹般沒完沒了,鬧騰得局裡人仰馬翻。
各科室輪番踩地雷,唯一不幸中的大幸,這些炸彈中沒有一件跟地獄科有關。
月詹當年忍辱負重的先知卓見,護佑著她曾經生死與共的同事,在翻天覆地的調查案中,平安闖關。

月詹偶爾會想起最愛吃的糖葫蘆,晶瑩剔透的糖蜜裹著草莓或番茄,望著就能想到那股甜入舌尖喉頭的香甜滋味。
但有次買了之後她隨手塞進背包中,等回神拿起來時,糖汁滲入零錢包、皮夾,毀了她心愛的耳機。
就像那位當初議員們評為「勇於負責」的主秘,在誤解法規又堅持己見下,反而成了機關中蔓延的毒素,像是一襲華美的衣袍卻長滿了蝨子…
長官叫我做違法的事情-第3篇-官場裡的霸凌

公務員中階主管如何應對

如果你/妳跟月詹一樣,是個被部/局/處長官霸凌的中階主管,那請務必往好的方面想: 「恭喜你/妳已經脫離食物鏈的底層,來到承辦人艷羨的中階主管了! 」既然已經是部門主管,以下事情一定要好好記住:

保護同事

保護同事:部門主管是掌舵之主,也是所有承辦人的護身符。在發生疑似有風險的事情時,千萬不要把承辦人推出去當擋箭牌。
要知道,奸詐小人或許會春風得意步步高升,但那絕對不是君子該做的事。
建議的應對作法包含:

長官叫我做違法的事情-第3篇-官場裡的霸凌

不要孤軍奮戰

  1. 讓部門所有同仁了解風險所在:
    如果部門每個承辦人的業務都差不多,這樣的赤裸威脅很可能落在任何一個同仁身上。
    所以召開部門會議,讓所有同仁都清楚事實真相、法理規定以及違法的風險,是必要的程序。
    畢竟很多同仁都不知道當審計部、監察院、政風單位、採購監督單位甚至廉政署前來調查時,那種翻天覆地查案的椎心刺骨之痛。
  2. 與其他科長私下聊聊:
    曾聽過幾個案子,主事科長在跟其他科室主管聊聊之後,才發現其他科室也遇到一樣的問題;且因為依照長官指示辦理,結果有寫不完的檢討報告,甚至人員因此受到懲處。
    多蒐集些其他部門的案例,可以避免重蹈覆轍;若又被部局處長官叫去時,就稍能從容應對了。
  3. 問問其他部會局處朋友的意見:
    建議平常在高普考訓練、主管培訓班、簡任班等較長時間的班期,要多結交各方朋友;遇到事情可以找朋友問一下,如何應對才是上策?
    如果能有政風、法治的朋友更是再好不過,一定要充分利用。

在長官跳過你找承辦人過去謾罵時,要把人搶回來

  1. 要在第一時間趕到,並面帶抱歉的微笑說:「怕承辦人講不清楚,所以我過來解釋」、「剛好承辦人有一件急件非他不可」–通常辦這種大案子的承辦人都是諸事纏身不得空閒,所以這樣講也不算說謊。
    拿自己去把承辦人救出來,以免承辦人壓力太大過兩天就提辭呈!
  2. 若無法第一時間趕到,則要在部門中建立共識。
    凡是長官找去問案情,承辦人遇到部局處長官逼著需要決定的疑似違法事情,就要婉轉的說:「這要問我們科長」、「我們科長好像有想法」,把球丟回給科長。
  3. 遇到這種會跳過科室主管找承辦人的部局處長官,表示科室主管的第一層防護已經起了作用;高階主管想要挑軟柿子下手,才會直接找承辦人!

長官叫我做違法的事情-第3篇-官場裡的霸凌

求證求證再求證

  1. 曾有案例,部/局/處長官不帶承辦科室,直接找採購單位討論;回來後丟一句話: 「府內採購處說沒問題!」,便要求承辦科照辦。
    但事實的真相是: 「府內採購科說如果能達到A條件的話,則此案執行沒問題」–當然A條件是永遠達不到的。
    因此,若這種長官口頭說「已經都問過了,不會有問題」時,一定要仔細求證,並細讀法條中每一段文字,再彙整疑問去問。
    必要時親自走一趟採購科,求證求證再求證!
  2. 若無法求證(例如部/局/處長官請益的對象是**局局長),那就在公文上白紙黑字寫下: 「經本部/局/處**長官於*月*日向**局局長確認,本案…」。
    然後把公文會辦該局,看看是否真如高層長官溝通內容? 通常越高層的長官越不容易想到枝微末節,整份公文包含詳細附件檔送到後,逐層解析,案情才會水落石出。

修身養性、情緒平穩

  1. 遇到無理要求的長官,情緒真的會很激動。但這時候是修身養性的最好歷練!
    深呼吸一口氣,若不能面帶微笑至少也要語調平和,耐心地跟長官解釋。
    曾有一位科長練就一副好性格,無論長官如何無理要求,她總是仔細聆聽後面帶微笑的解釋,是依照甚麼法規而無法這樣辦理。
    5分鐘、10分鐘甚至半小時的情緒威脅,都無法激起她情緒波瀾。
    我曾問她為什麼這副好脾氣? 她說「我的微笑,其實是譏笑;因為我打從心眼裡看不起這位不懂法規只會拿權勢壓迫屬下的長官。
    我的好脾氣,其實是為了保護同仁;因為我知道如果我這關棄守,同仁就要遭殃了! 畢竟簽陳的承辦人、蓋章的股長,在出事之後通常首當其衝」。
    無論微笑、譏笑或是面無表情,總之不建議當面跟長官起衝突。
  2. 以拖待變: 如果真的講不過,也可以乾脆回應「帶回去跟同事研究」。研究完之後還是依法簽陳,但記得算準時間,部局處長官看到公文抓狂時,最好你人正在外勤、剛好請假甚至去打疫苗了。
    這種會威脅下屬的部局處長官,通常也是沒膽白字黑字寫批示的長官;屆時就看公文要在長官手中逾期,還是依照科室簽陳的合法意見辦理了。

長官叫我做違法的事情-第3篇-官場裡的霸凌

把事情攤在陽光下

  1. 爆料: 許多公務機關的黑暗面之所以見光,部分是由於被壓迫者揭竿起義。
    現在爆料的管道多元,只要手邊證據充足,不怕對質作證,透過媒體、議員伸張正義,也是一條管道。
    但建議採「聲東擊西」法,例如請立委/議員調查這個科室的流動率與其他科室是否有差異,進而推論請部會局處首長說明為什麼流動率高,是否業務過重、長官要求不合理?也可以請立委/議員調查這個局是否有同仁放棄公務員資格,直接離職?地獄科的同仁加班時數是否比其他科室高?
    或著是請立委/議員普查一下,近幾年各部會/局處遭到政風、審計、監察、廉政等查察的各有幾案,並要求政風、人事或研考單位提出報告,為什麼某些部會/局處特別容易被調查,是因為有不懂法規的高階長官壓迫同仁嗎?
    然後立委/議員發份新聞稿讓媒體追蹤報導,地獄科之所以成為地獄科,原因何在?
    如果能藉此抓出手握權炳的高官害蟲,造福基層同仁以及受迫害的中階主管,那就是功德無量了。
  2. 檢舉: 也有人遇到這種事情會蒐證後向政風單位檢舉。不過若蒐證方法不得當、證據不夠充分,也有可能會有反效果;建議要謹慎為之。本網站也提供免費診斷,若有合適也將協助送檢調並全程協助,在現今資訊爆炸的年代,保護自己為上策,不背黑鍋不踏入非法界線,安心服務,讓你安心工作!聯繫我們

在〈被長官逼著做違法的事情?自保6招學起來!〉中有 2 則留言

  1. 請問進口報關單出港口是從上海來的,我們是軍事機關是不容許美國製的產品是大陸來的,因為廠商說明合約没有寫明清楚,廠商並不知情,機關可判定驗收不合格嗎 或是最後認定後依採購法72條驗收不符時可部份驗收嗎

    1. iron rice-bowl

      如果招標文件沒有寫清楚,的確不能苛責廠商。其餘部分要看實際狀況而定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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